12月2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就修訂主板、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3項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主板、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明確審計委員會職責承接安排,細化審計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議事方式、表決程序等,落實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監事會職權的要求。二是強化董事、高管履職規範,完善董事、高管忠實勤勉義務規則,明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實際執行公司事務時需履行董事的忠實勤勉義務。三是加強股東權利保障,進一步優化差異表決權相關機制,強化中小股東臨時提案權相關安排,明確關聯交易審議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的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根據新《公司法》適應性調整相關條款和表述,涵蓋監事有關制度機制等內容。二是壓嚴壓實發行人主體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強化對違規行為的自律監管懲戒,將對中介機構和相關責任人員暫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針對“一查即撤”情形,增設6個月的申報間隔期。除上述3項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外,上交所同步對照新法新規要求,加緊對業務規則進行全面清理修訂,有關安排將盡快向市場發佈。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