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丨據財聯社,證監會近日正式發佈“市值管理14條”,有網友對比之前的徵求意見稿,發現對於市場表現明顯偏離上市公司價值的,正式稿刪除了“依規發佈股價異動公告”的要求,並據此解讀為取消異動公告。據深入研究,異動公告的披露是根據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且對於股價異動有明確的數量標準,“市值管理14條”僅是原則性提到市場表現明顯偏離時董事會應該採取的措施,二者適用情形並不完全一致。據接近監管人士介紹,正式稿的修改一方面是因為交易所的規則已經對股價異動公告有明確的要求,無需重複;另一方面是根據公開徵求意見的反饋,原條文的寫法可能在實務操作中引發歧義,或被誤讀為董事會的責任僅限於按規定發佈股價異動公告。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