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丨據中証金牛座,從業內獲悉,近期,中國證券業協會根據調解工作實踐,對證券糾紛調解自律規則進行了修訂。據瞭解,中証協將《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工作管理辦法》和原《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規則》兩項調解自律規則進行了合併修訂,形成內容更加系統全面的《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規則(徵求意見稿)》,並於近日徵求行業意見。
據悉,《調解規則(徵求意見稿)》內容覆蓋調解工作機制與原則、當事人權利與義務、組織架構、調解申請與受理、調解程序與資料管理的證券糾紛調解規則。此次修訂將委託調解、示範判決、小額速調、無爭議事實記載等創新舉措納入調解規則,還明確了強制調解情形以及違反強制調解規定的懲戒措施,將糾紛正在通過其他糾紛解決程序化解、糾紛已有生效調解協議或裁判文書、糾紛已有生效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等排除出強制調解範圍。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