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新中港公告,公司控股股東越盛集團自願承諾:自首發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2024年7月8日起的12個月內(即自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不以任何方式主動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諾期間內,如因發生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配股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減持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