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國家外管局日前已向部分符合條件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發放投資額度合計30.8億美元,旨在進一步支持QDII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投資業務,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有序滿足境內居民合理對外投資需求。(t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