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中央社》報道,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收賄,今天在士林地方法院被判貪污等罪成,判囚7年10個月,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應判囚5年10個月。陳怡君表示尊重司法,等收到判決後會與律師研究。據地檢署起訴書,陳怡君與張惠霖涉嫌自2018年底起,利用3名親友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計384萬多元新台幣(下同),陳怡君另被控收受建築商賄賂70萬多元。 (BC)#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