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中國證監會網站1月19日披露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公示,要求誠益生物補充説明關於股權架構搭建及返程併購的合規性、股本情況、境內運營實體等事項,並請律師核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關於股權架構搭建及返程併購的合規性,證監會要求公司説明:持股5%以上的股東是否履行《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外匯登記,以及境內機構股東是否履行對外投資等境內監管程序;紅籌架構搭建過程中,涉及收購境內主體的,説明交易對價、定價依據、税費繳納等情況,是否符合《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境內運營主體歷史上涉及減資的,説明交易對價、定價依據及公允性,相關決策程序履行及税費繳納情況,是否存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是否符合《公司法》和税收相關法律法規;股權架構搭建及返程併購過程符合當時有效的外匯管理、境外投資、外商投資、税務管理等監管規定的結論性意見。
對於股本情況,證監會要求説明:杭州阿斯利康中金與AstraZeneca UK Limited的持股比例是否應合併計算,應否按照5%以上股東標準對杭州阿斯利康中金進行核查説明;特殊股東權利中董事及觀察員選任權的具體安排以及是否影響控制權認定,上市前後控制權存在變化的應充分説明;發行人歷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輸送;股權激勵中的境內自然人是否辦理外匯登記手續,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説明顧問參與股權激勵的情況,並就股權激勵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