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近日发布关於公开徵求《珠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通知,明确提出将「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转用为保障性住房。
意见稿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新建或存量筹集,限定户型面积、申请条件、销售价格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各类引进人才和港澳居民等工薪收入群体配售的产权型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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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还表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并通过产权登记及使用监管等方式进行限制。(t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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