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针对市场关注的房地产用地供应问题,国家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於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并不等於不供应房地产用地。
自然资源部近日出台《关於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於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一表述引发市场广泛关注,部分解读理解为「限地令」、「停止房地产供地」。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司长孔维东解读指,文件中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於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不等於不供应房地产用地,而是要重点用好存量资源「精供优供」,因城施策把握好供地的节奏和时序,优先布局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的区域,促进企业「拿好地、建好房」,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他指,当前,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当局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做优增量、盘活存量」要求,以统筹存量和增量建设用地,作为推动城市更新、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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