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據21財經,蘋果表示,現在有兩類APP開發者可以不向蘋果繳納核心技術費(CTF):一類是沒有商業變現的APP,除了此前就已經免徵的政府機構、教育機構外,還包括完全免費的應用;另一類是全球年業務收入低於1000萬歐元的小型開發者,可以獲得三年的免費期。 一位社交APP的創始人算了一筆賬:他們的APP下載超過1000萬次,內購收入約為1000萬美元。如果上架蘋果應用商店,需要向蘋果支付約300萬美元的佣金費;而如果上架第三方商店,需要交約620萬的核心技術費。 iOS生態專家鄧淳此前解釋,算上CTF費用,大部分情況下開發者使用第三方渠道甚至比蘋果渠道更貴,幾乎等於斷絕其他“競爭渠道”發展起來的可能。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